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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阿联酋分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阿联酋分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92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在阿联酋设立分公司的请示》(中油外字〔2006〕633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在阿联酋设立分公司。

  二、分公司业务范围为:跟踪ADCOP管线项目;对阿联酋石油工程服务市场进行开发,收集周边国家项目信息,进一步开拓中东地区的市场。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分公司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阿联酋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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