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商务部关于请为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派遣设计代表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为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派遣设计代表的通知
(商援批〔2006〕416号)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根据中国和斐济两国政府2004年11月3日换文规定,我同意帮助斐济政府建设纳务索桥项目,所需费用在我援外费中支付。
鉴于上述项目设计任务已交由你院承担,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严格按照(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及该项目设计工作内包总承包合同规定,选派1名政治素质好、技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设计代表经我部审定后赴斐济全面履行设计代表职责,完成此项援外任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