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斐济纳务索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通知
(商援批〔2006〕415号)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和斐济两国政府2004年11月3日换文规定,我同意帮助斐济政府建设纳务索桥项目,所需费用在我援外费中支付。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将派遣2名监理工程师赴施工现场,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经研究,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交由你公司承担。请严格按照(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及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内包合同的规定,按时派遣经我部审定的2名专家赴斐济,全面履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完成此项援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