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请承担向圭亚那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任务的通知
(商合促批〔2006〕141号)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根据中国与圭亚那两国政府2006年10月5日换文规定和圭方要求,我将向圭亚那派遣10-15名援外青年志愿者,主要在圭亚那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农业技术和体育教学等服务,国外服务期限原则上为自抵达之日起一年。中方负担志愿者的培训费、基本生活费、保险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等,圭方负责提供志愿者在圭亚那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其他相关便利。
根据《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18号商务部令)规定,向圭亚那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交由你协会承担。项目的内部支出按《援外志愿者生活待遇内部暂行办法》(商规发〔2004〕3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在我援外多边培训经费项下支付。志愿者专业和人数、具体服务地点以及中、圭双方的具体分工等事宜,由你协会和圭亚那政府指定的机构另签协议确定,协议稿须报我部经济合作局审定。请你协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义务,负责援外青年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服务管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圆满完成此项援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