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BGP阿尔及利亚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96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关于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在阿尔及利亚设立子公司的请示》(中油外字〔2006〕67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在阿尔及利亚独资设立的“BGP阿尔及利亚公司”补办国内核准手续。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1300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石油领域挖掘、勘探服务,提供与石油勘探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公司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你公司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阿尔及利亚使馆经商参处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