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美晨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并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美晨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并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
(商合批〔2006〕865号)


广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美晨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并增加经营范围的请示》(粤外经贸合字〔2006〕3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在香港设立的美晨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279.38万元,以现汇出资。增资后,该境外企业的总投资增至600万美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美晨集团产品的销售、药品的研发和投资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重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