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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化玛瑞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化玛瑞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873号)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公司关于中化河北公司在巴基斯坦投资设立中化玛瑞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请示》(中化规〔2006〕7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化河北公司、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和巴基斯坦 MINERALS AND NATUR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在巴基斯坦合资设立中化河北玛瑞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15万美元,投资总额为207万美元,全部由中方出资。其中,中方中化河北公司占76%的股份,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占19%的股份。中方两家企业均以现汇出资。巴方以矿山资产及当地的全面支持作为投资,占5%的股份。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天青石矿山及其他矿产品的勘探、开采、开发、加工及贸易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你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卡拉奇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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