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收购英属维尔京群岛耀胜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832号)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公司关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收购1家离岸公司的请示》(中化规〔2006〕6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耀胜发展有限公司(SHINE WIND DEVELOPMENT LIMITED)”。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所需资金境外自筹,不从境内汇出。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三、请自接到此文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