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美国环宇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991号)
上海市外经贸委:
《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设立美国环宇有限公司的请示》(沪经贸外经〔2006〕50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泰盛浆纸(集团)有限公司在美国洛杉矶独资设立“美国环宇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10万美元,总投资66万美元,以现汇出资。经营期限20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废纸收购、打包、运输、出口以及各类包装用纸的进出口代理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委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