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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尼泊尔巴帕综合技术学校项目中期质量检查任务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尼泊尔巴帕综合技术学校项目中期质量检查任务的通知
(商援批〔2006〕538号)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尼两国政府2001年5月14日换文规定,中国政府同意承担援尼泊尔巴帕综合技术学校项目,所需费用在我向尼提供的援款项下支付。该项目于2006年4月开工,目前工程形象进度已具备中期质量检查的条件。根据施工内部总承包合同的规定,须对该项目进行中期质量检查。

  经研究,上述项目中期质量检查任务交由你公司承担,请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内包合同规定,选派3名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身体健康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与我部2人组成项目中期质量检查组赴尼泊尔工作。

  二、尽快办妥有关人员出国手续,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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