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推普周活动形式上,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
5.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推普周活动重心进一步向中小城镇、广大农村和民族地区延伸、拓展,加快普通话在广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的推广普及进程。
6.重视并发挥学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要在城乡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7.推普周期间,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征求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意见,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报请当地推普周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综合部门批准并统一协调,不断加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力度。
8.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具体指导,充分调动和鼓励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总结和推广各地推普周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各地工作的均衡、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城市与重点活动安排
--第十届全国推普周重点城市为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重点活动安排在中小城镇举办,主要体现推普周活动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地区延伸的指导思想。通过对重点城市系列活动的督促和视导,着力促使重点方言区群众进一步提升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水平,为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印发推普周宣传画,并举办全国推普周系列宣传品征集评比活动(具体活动通知3月已下发)。通过此次征集评比活动,对各地开展推普周十年来各类优秀宣传品进行一次集中展示和宣传,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本届推普周期间启动“雅言经典天下传--中华诗文诵读活动”。此项活动将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载体,以诵读、学习古代及现当代优秀诗文为主要内容,通过在全社会开展中华诗文诵读活动,进一步提高国民语文素质,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激发全社会对中华优秀和先进文化的学习和热爱。此活动拟在天津、辽宁、江苏、山东、甘肃、福建、山西、江西等地先行试点,并与有关出版单位和电视媒体合作展开,积极拓宽宣传领域,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