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体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时,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及公示内容执行,是否做到材料齐全、数据准确、程序完备,存档材料齐全;
4、对已经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征占用林地项目,是否开展了事后监督检查;
5、有无出台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的规章制度。
(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有无超采伐限额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2、有无超木材生产计划核发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3、有无没有合法林权证书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4、有无没有合格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5、有无没有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6、有无超越权限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7、有无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过程中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的情况;
8、有无其它违规、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9、有无出台有关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
(三)木材运输发证和检查
1、有无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木材合法来源证明核发木材运输证的情况;
2、有无没有木材检疫证明核发木材运输证的情况;
3、有无没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文件核发木材运输证的情况;
4、有无超越权限核发木材运输证的情况;
5、有无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交通道路上乱设木材检查站的情况;
6、有无木材检查人员乱施检查、乱罚款和乱收费等情况;
7、有无其它违规、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
8、有无在木材运输证核发和木材运输检查中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的情况;
9、有无其它违规、违法核发木材运输证和进行木材运输检查的情况;
10、有无出台有关规范木材运输证核发和木材运输检查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
各省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我局驻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对以上考核指标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检查评估的方法
各省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我局驻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制定具体的检查评估方案或细则,并按照方案或细则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总体步骤是:
(一)由省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自评,同时组织各市县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自评。按照林发明电[2007]22号文件的要求和本《通知》确定的有关林地征占用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发证和检查的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自评考核。能实行量化打分的,要量化打分;不能实行量化打分的,要做出定性判断。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我局驻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报告,要于6月20日前上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