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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几内亚比绍第五期农业技术合作项目任务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几内亚比绍第五期农业技术合作项目任务的通知
(商援批〔2006〕433)


宜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根据中国和几内亚比绍两国政府2006年6月28日换文规定,我同意派遣15名中国技术人员。(10名农技师、2名机械师和3名翻译)赴几比,在卡布、巴法塔和沃约等3省设立3至4个示范点,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和良种育种示范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及燃油、农机具配件、教学所需部分设备和农用物资,并负责运至几比巴法塔;合作期间维修中国技术人员住房和培训中心。合作期限为两年,自2006年8月3日始至2008年8月2日止。所需费用在我向几内亚比绍提供的援款项下支付。

  经研究,上述技术合作任务交由你公司承担。请严格按照项目内包合同的规定,尽快派遣经我部审定的15名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水平高、身体健康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赴几比,全面履行上述协议规定的由中方承担的义务,圆满完成该项经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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