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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平原林业功效调查工作的通知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平原林业功效调查
  要采取面上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资料调查与补充调查相结合,生产调查与研究成果调查相结合,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平原林业功效调查工作。要注重典型调查和研究成果调查。要通过农林复合经营、林业产业化等典型及模式提高调查成果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通过运用林业资料和相关部门资料增加调查成果的佐证力和说服力,通过借鉴各类研究成果提升调查成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调查的内容、方式和分析方法。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调查,准确填报相关数据,有关统计数据要以国家或当地法定的统计年鉴、报表等为依据,客观反映平原林业建设成效。要认真分析调查资料,编写出特色鲜明的《平原林业功效调查报告》,总结出平原林业建设的功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平原林业深入发展的思路与对策。调查结束后,我局将评比平原林业功效调查成果质量,其结果作为衡量各地平原绿化工作标准之一。
  四、加强对平原林业功效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平原林业功效调查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也是我局2007年的重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为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高度重视平原林业功效调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调查所需人员、经费、物资等落到实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派专人负责,经常深入基层,加大督导力度,及时解决和协调调查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审核和汇总县级报表数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抽调技术精、懂专业、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调查队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调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为确保调查的质量与成效,我局将组织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进行典型调查、数据审核和调查督导,请各地予以配合。
  平原林业功效调查成果(县级原始表和省级汇总调查表详见附件、调查报告和典型案例),于2007年6月3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我局造林司。其中文本5套,电子版1套。
  国家林业局联系人:李冰王建华
  联系电话:010-84238518,84238587(传真)
  电子信箱:libing@.forestry.gov.cn;wjh_10@163.com
  北京林业大学联系人:张宇清  李春平
  联系电话:010-62336071  1391175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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