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绿禾家纺专卖店的批复
(商合批〔2007〕386号)
山西省商务厅:
《关于山西天利恒贞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在日本投资开办绿禾家纺专卖店的请示》(晋商经〔2007〕27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天利恒贞实业有限公司在日本与日方山崎英明、宇野钦也、饭冢爱菊合资设立“绿禾家纺专卖店”。该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8.5万美元,其中中方以实物出资5.1万美元,占股60%;外方山崎英明投资2.04万美元,占股24%;宇野钦也投资0.68万美元,占股8%;饭冢爱菊投资0.68万美元,占股8%。经营期限为10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床单、被罩、毛巾、浴巾等家用纺织品的销售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日本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