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大捷利印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45号)
深圳市贸工局:
你局《关于合资企业深圳大捷利印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深贸工外资字〔2005〕6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大捷利印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方深圳市裕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51%股权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深圳市华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股价为人民币510万元。
二、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05年12月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修正案和2005年12月16日签订的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