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53号)
上海市外资委:
你委《关于报送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沪外资委批〔2006〕22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方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409.9410万股、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409.9410万股转让给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投资各方于2005年4月1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104189.256万股,其中,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665.76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55%;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7665.76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55%;达能亚洲有限公司持有20848.270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1%;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09.462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5%。社会公众股2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