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安哥拉代表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6〕575号)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
《关于设立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安哥拉代表处的请示》(国机经〔2006〕302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在安哥拉设立代表处。
二、代表处业务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代表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安哥拉使馆经商参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