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乐园天然健康食品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87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设立乐园天然健康食品公司的请示》(鲁外经贸境外字〔2006〕49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安市神童山食品有限公司在朝鲜与朝鲜乐园贸易总商社合资设立"乐园天然健康食品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50万美元,其中中方以实物投资25万美元,占50%;外方以现汇投资25万美元,占50%。经营期限为10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豆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朝鲜使馆经商参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