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收购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51%股权的批复
(商合批〔2006〕522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关于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收购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51%股权的请示》(中远战略发展〔2006〕27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出资29.2913万澳元收购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51%的股权。收购后,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2.0002万澳元,总投资57.434万澳元,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拥有该境外企业51%的股权,中远(澳洲)有限公司拥有49%的股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运输经纪业务,兼顾揽货租船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通知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悉尼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