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依法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招商引资、轻服务保障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未落到实处。近些年来,台胞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方面,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主观性较强,影响政府公信力。有的部门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忽视在招商引资或扶持已投资的台资企业过程中及时宣导我新近出台的政策和法规,直接影响台胞合法权益。二是一些地方在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对
《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
《实施细则》宣传不够,影响了执法效果。
3.有关政策规定与
《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
《实施细则》不尽一致。有的部门在出台相关规定时,未注意做好与
《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
《实施细则》衔接的工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给台胞造成困扰。
4.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前,国务院各部门都根据各自的职能制定了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行政法规;台胞投诉案件数量呈递增趋势,特别是合同纠纷较为突出。
(二)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和生活遇到新问题
1.台资企业使用土地问题突出。土地使用问题是台胞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在台胞投资集中的省份尤为突出。
2.台资企业反映生产经营面临种种压力。根据近期对台资企业经营情况调研,台资企业对于企业商标注册周期过长、涉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台资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产品通关等问题反映较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