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请承担援苏丹总统府项目设计监理任务的通知
(商援批〔2006〕340号)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根据中国政府和苏丹政府2006年2月6日和9日换文规定,我将派专家组赴苏,对我援苏丹总统府项目进行考察,所需费用在我向苏提供的援款项下支付。该项目考察设计任务已交由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
经研究,该项目设计监理任务交由你院承担。请你院严格按照有关协议、合同及〔2000〕外经贸援发第300号文件的规定,选派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的专家组成设计监理小组,对该项目设计工作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监理,确保该项目的设计质量,并请派遣经我部审定的一名主要设计监理人员参加该项目的国外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