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阿尔及利亚418-419-438a区块的批复
(商合批〔2006〕625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核准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阿尔及利亚418-419-438a区块项目的请示》(中国石化外〔2006〕38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与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合作投资阿尔及利亚418-419-438a区块的油气勘探与开发业务。勘探投资金额为3890万美元,全部由中方支付,其中投资金额的40%(1556万美元)由自有资金购汇支付,其余60%(2334万美元)由境内外银行贷款解决。
二、请你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向我驻阿尔及利亚使馆经商参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工作人员要对安全、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