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07〕9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07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各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号,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全国安标委及各分标委、个体防护标委会秘书处要加强标准起草工作的管理,及时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按照《细则》要求完成的标准项目,各标准专业委员会要抓紧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