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质监字[2007]6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2005年初,部质监总站根据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议的要求,在营口港组织了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一年多来,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水运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全面提高水运工程质量水平,部决定推广营口港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经验。现将《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
示范项目经验的实施方案
2005年初,部质监总站根据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的要求,在营口港组织了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参与创建的建设、施工、监理和监督等各单位周密筹划,齐心协力,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经过一年多的创建,示范项目取得圆满成功,取得了多项质量通病治理的宝贵经验。2006年9月6日,部质监总站在营口港召开了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现场会,对示范项目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在行业内产生了积极和广泛的影响。
质量通病是影响水运工程质量的重要方面,已成为质量提高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间质量差距的主要体现。忽视质量通病的存在,不仅危害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更重要的是淡化了人们的质量意识,降低了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效果,不仅反映了工程的外观质量和细部质量,也反映了工程的内在质量和整体质量,同时也反映了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部决定在全国推广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处理好水运工程建设“好”与“快”的辨证关系。转变质量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措施。坚持精益求精的质量追求,树立质量均衡提高的质量观。通过典型引路,推动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促进水运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二、推广的主要内容营口港创建治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示范项目的经验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创建过程中取得的质量管理经验,二是质量通病治理的具体经验。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体现为五个启示:一是讲求实效的质量管理,二是精益求精的质量追求,三是高标准、严要求的自我质量意识,四是以创新精神完善质量措施,五是质量均衡提高的质量观。这五个启示是示范项目质量通病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的重要基础,是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