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2006年上半年进展情况的函
(商办产函〔2006〕52号)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禁毒办函字〔2006〕111号文悉。现将商务部2006年上半年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省加强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情况通告如下:
一、122工作组情况
为贯彻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云南省禁毒防艾工作作出的新的重要批示精神,2006年4月10日至11日,商务部魏建国副部长、公安部张新枫副部长和云南省刘平副省长共同在昆明主持召开了122工作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央领导的批示,分析了当前禁毒形势和任务,总结了122工作组前一年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二、有关管理政策进展
(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
商务部根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授权修订的《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草拟《麻黄素类产品出口核定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已于2006年5月17日通过部长办公会审议,待履行完相关部门会雪主三
签手续后即可颁布实行。
在严格执行《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的同时,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投资,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政策,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采取相对灵活的管理措施。
(二)境外替代种植与替代发展方面
2006年4月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在缅甸、老挝北部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问题的批复》,并在122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上进行了传达。该《批复》确定了在缅、老北部开展哈代种植"、发展哈代产业"的方针与政策以及有关支持政策与措施,包括:加大对外工作力度;加大财政、信贷支持;赋予云南省及其沿边地方政府权力,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调整与落实现行政策规定,以适应发展"替代产业"的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