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的创建和培育工作。
2007年要将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继续引向深入,不断完善对国家级示范社区的评审工作,加强对示范社区的后续监督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积极培育省级示范社区的基础上,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示范领域,逐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区、社区商业示范连锁企业、社区商业示范店工作,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今年商务部将继续培育和创建一批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三)积极培育社区商业建设骨干企业。
企业是社区商业建设的主体和支撑点。积极培育社区骨干企业,尤其是以现代流通方式经营的连锁企业,是社区商业发展的基础。希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规模大、有实力、积极性高、已在社区开设网点的企业作为骨干,进行扶持和培育。为骨干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从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争取在一两年内,在全国主要城市培育出一批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社区商业建设中坚力量,充分发挥骨干企业领头羊的作用。
(四)探索以发展社区商业促消费的多种模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社区的规模、类型,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层次、文化品位,以及周边地区的商业环境等多种因素探索社区商业发展模式。老社区、消费水平较低的社区要从完善商业网点设施,保障居民日常基本需求入手;新社区、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要着力于商业服务功能的提升,大力发展各种便利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综合消费需求,充分挖掘社区消费潜力。另外,要注重社区商业精神和文化建设,通过建设特色社区、品牌社区提升社区商业整体形象,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五)建立社区商业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践表明,相关部门之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社区商业建设就能收到良好成效。我们认为,社区商业中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保障型的业态和业种,基本属于微利亏损行业,应列入公共服务的范畴,在进入初期更需要政府予以一定支持。希望大家多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居委会、街道办、社区管委会等基层管理单位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多方积极性,形成良好工作机制,保证社区商业工作持续顺利地开展下去。
加快社区商业建设的社会化进程。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在社区建设的初期,政府部门的扶持起了关键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各类社区商业服务中介组织的作用不可缺少。希望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培育协会等中介组织,使之成为社区商业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通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协调、服务等功能,协助政府部门,推动和促进社区商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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