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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报告有关情况的函


  2006年3月,“东桑西移”工程全面启动。2006年7月,商务部正式确定了中、西部地区新建50个万亩优质蚕茧出口基地的名单,其中覆盖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红河哈尼族自治州等地区的9个县,每个基地扶持资金200万元,总共为1800万元。目前,项目建设的任务已完成过半。

  (二)积极促进民族贸易快速发展

  1.深入研究民族贸易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商务部加大了对民族贸易发展的调研力度,多次赴吉林、四川、云南、甘肃、宁夏等省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开展专项调研,探索商务领域进一步加强民族贸易工作的思路。

  2.研究制定加快民族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深入研究民族贸易发展现状,并征求了部分民族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商务部正在研究制定《商务部关于加快民族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明确商务领域加强民族贸易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探索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民族地区流通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鼓励和扶持民族贸易流通企业做强、做大,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同时,商务部积极探索举办专业展会促进民族贸易发展的工作方式,如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举办首届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并积极配合内蒙古方面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3.积极与你委配合,推动民族贸易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商务部积极加强与你委的沟通,研究建立支持民族贸易发展、落实民族贸易政策的工作机制。配合你委完善和落实“三项照顾”政策,积极发挥商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民族贸易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配合你委研究制定民族贸易县和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省州民族贸易公司审批的实施方案。

  (三)加强民族地区边销茶管理

  边销茶为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生活必需品。为进一步满足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搞好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边销茶产品质量下降、流通秩序混乱和个别地区出现氟中毒现象等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商务部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的通知》(商运发〔2006〕272号),对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加大交流和培训力度,帮助民族地区培养干部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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