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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鸿义和陈甦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鸿义和陈甦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324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众孚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发〔2007〕15号)收悉。经审核,张鸿义、陈甦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同意其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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