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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敏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敏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356号)
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公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国民发〔2007〕1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黄敏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候力欣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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