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一)建设内容
在具备条件、有建设积极性的行政村,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并配置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二)建设标准
硬化标准篮球场必须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在篮球场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
(三)项目遴选原则
确定的项目行政村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
2、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职责,保障设施的长期有效利用;
3、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热情高,有场地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且经民主决策,征得村委会同意;
4、有场地设施建设用地,无标准场地设施;
5、通过申报审核方式择优确定。
四、资金安排
根据实地调研和详细测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每个标准篮球场及配套器材平均需投资3万元,其中场地建设约2万元(含材料费和机械费,不包括人工费),器材费1万元(含一副玻璃钢篮板固定篮球架、二张水磨石台面钢架室外乒乓球台)。完成10万个行政村的农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共需投资30亿元。
完成上述建设任务所需资金以地方资金为主安排,中央适当支持。地方资金由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筹集解决,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中央和地方按照4∶6的比例投入,中央投资共需12亿元,地方投资需18亿元。
中央投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安排,主要扶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的设施建设。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财政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配置器材,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地方资金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可引导农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但不能增加农民负担。东部发达地区应根据当地情况提出相应建设目标,并筹集资金完成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要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到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发展农村体育工作的政府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工程建设要与村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等村级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在保证向农民开放并方便使用的条件下,可以与附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相结合,真正做到一场多用、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