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自查自改隐患,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下属单位(车间、矿井、区队等)掌握整改的隐患。
  2、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是指按《指导意见》所列重点查改内容,由企业掌握整改的隐患。
  3、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一时难以治理,需要实施停产治理的隐患。
  4、自查重大隐患包括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5、各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企业。

  表2.
  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

  填报单位: 2007年  月-  月

┌───────────────┬───┬───┬───────┬───────────────┬───────────────────────────────┐
│     行业和领域     │应自查│自查自│  自查隐患  │     已自改隐患     │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
│               │ 自 │   │       │               │                               │
│               ├───┼───┼──┬────┼──┬───┬────────┼──┬────────────────────────────┤
│               │改企业│改企业│隐患│ 其中: │隐患│整改率│   其中:   │隐患│             其中:             │
│               ├───┼───┤  ├────┤  │   ├────┬───┤  ├────┬────┬────┬──────┬──────┤
│               │和单位│和单位│  │重大隐患│  │   │重大隐患│整改率│  │落实资金│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监控措施│
│               ├───┼───┼──┼────┼──┼───┼────┼───┼──┼────┼────┼────┼──────┼──────┤
│               │(个)│(个)│(条)│ (条) │(条)│(%) │ (条) │(%) │(条)│ (万元) │ (条) │ (条) │  (条)  │  (条)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1.道路运输企业        │   │   │  │    │  │   │    │   │  │    │    │    │      │      │
├───────────────┼───┼───┼──┼────┼──┼───┼────┼───┼──┼────┼────┼────┼──────┼──────┤
│2.公路养护施工单位      │   │   │  │    │  │   │    │   │  │    │    │    │      │      │
├───────────────┼───┼───┼──┼────┼──┼───┼────┼───┼──┼────┼────┼────┼──────┼──────┤
│3.水上运输企业        │   │   │  │    │  │   │    │   │  │    │    │    │      │      │
├───────────────┼───┼───┼──┼────┼──┼───┼────┼───┼──┼────┼────┼────┼──────┼──────┤
│4.铁路运输企业        │   │   │  │    │  │   │    │   │  │    │    │    │      │      │
├───────────────┼───┼───┼──┼────┼──┼───┼────┼───┼──┼────┼────┼────┼──────┼──────┤
│5.航空公司          │   │   │  │    │  │   │    │   │  │    │    │    │      │      │
├───────────────┼───┼───┼──┼────┼──┼───┼────┼───┼──┼────┼────┼────┼──────┼──────┤
│6.机场和油料企业       │   │   │  │    │  │   │    │   │  │    │    │    │      │      │
├───────────────┼───┼───┼──┼────┼──┼───┼────┼───┼──┼────┼────┼────┼──────┼──────┤
│7.渔业企业          │   │   │  │    │  │   │    │   │  │    │    │    │      │      │
├───────────────┼───┼───┼──┼────┼──┼───┼────┼───┼──┼────┼────┼────┼──────┼──────┤
│8.农机行业          │   │   │  │    │  │   │    │   │  │    │    │    │      │      │
├───────────────┼───┼───┼──┼────┼──┼───┼────┼───┼──┼────┼────┼────┼──────┼──────┤
│9.水库            │   │   │  │    │  │   │    │   │  │    │    │    │      │      │
├───────────────┼───┼───┼──┼────┼──┼───┼────┼───┼──┼────┼────┼────┼──────┼──────┤
│10.学校            │   │   │  │    │  │   │    │   │  │    │    │    │      │      │
├───────────────┼───┼───┼──┼────┼──┼───┼────┼───┼──┼────┼────┼────┼──────┼──────┤
│11.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   │   │  │    │  │   │    │   │  │    │    │    │      │      │
├───────────────┼───┼───┼──┼────┼──┼───┼────┼───┼──┼────┼────┼────┼──────┼──────┤
│12.其他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企业(不含工矿商贸部分)小│   │   │  │    │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    │    │      │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