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督查中,对一些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和通风系统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检查中发现的21家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的矿山企业,实行了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湖南省对4家存在机械通风管理混乱、通风不良等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对3家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限期整改。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监管机构和人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有关机械通风的要求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未将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作为必要条件,错误地理解为靠自然通风和局部通风也符合规程要求,尺度不准、监管不严、力度不够。
(二)地区之间的进展还不平衡。已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需要整改的多数地下矿山相对集中在欠发达地区,云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西部欠发达地区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矿山数量较多,工作难度大,专项治理任务繁重。
(三)部分地区行动迟缓、工作滞后。未按《通知》中对工作进度的要求,如期进入专项督查阶段,现仍停留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四)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影响了治理质量。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点多面广,民营小企业多,多处于交通、通讯不便的欠发达地区。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匮乏,难以应对越来越专业和具体的监管工作需要,工作质量难以保障。
(五)部分地下矿山企业机械通风工作存在严重缺陷。主要集中在:
1.缺乏通风专业人员。多数小矿山缺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通风工,不能正确使用通风设备设施。通风设备安装位置不正确,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不完善,造成矿井通风系统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规定,通风工作达不到要求。
2.缺乏警示标志。临时停工的巷道没有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盲巷或采空区没有及时封闭,人员进入后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3.通风系统漏洞较多。部分矿山由于多年的无序采掘和采矿方法的不规范,造成采场通风困难,存在串联风或利用空区、废巷通风,即使安装了机械通风设施,也难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