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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26号)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持有5483.5698万股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5.0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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