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品经营者是农村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重要关口,是决定农村商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这一关守不住,仅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农村商品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就是要让经营者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各地应积极指导和监督农村商品经营者广泛开展自律工作,以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为突破口,指导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凭证、商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招回和退市、食品安全自测、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其中,要特别抓好市场开办者这一关键环节,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下列主要管理制度:第一,建立健全市场商品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以合同的形式与场内经营者逐个签订商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明确质量保证内容,不合格商品召回、退市、退货、赔偿等条款;第二,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要求市场开办者依照法律规定对进场交易食品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及时清退、销毁检测不合格食品;第三,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市场开办者应配备专人定时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商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商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并记录在案;第四,建立场内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发挥信用机制激励惩戒作用,提高场内经营者信用安全意识。第五,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市场应建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受理消费投诉、处理消费纠纷和损害赔偿。第五,建立食品、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指导市场开办者以协议方式与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合格的规模生产企业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商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商品的安全。
十二、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和消协基层组织的优势,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完善“一会两站”机构
农村市场幅员广阔,行政监管资源有限,仅靠工商监管难以实现对农村市场全方位的及时监督,必须依靠广泛的社会监督,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监督。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和消协基层组织的优势,大力推进12315网络进商场、进市场、进乡镇、进乡村。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完善“一会两站”机构,即: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建立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方便广大农民消费者就近投诉,依法跟踪查处,及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队伍,拓宽商品质量安全信息获取渠道、填补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