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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7]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4月1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党组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对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要性的认识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事关大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市场监管,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还应当认识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任重而道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抓好整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制意识,始终坚持“四个统一”,即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按照年初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将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
  二、紧密结合工商机关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和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强化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市场和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加强流通领域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监管责任和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日常规范管理水平。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手段,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完善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认真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大对食品质量监管、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快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的进程,完善食品监测技术手段,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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