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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4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提交的《关于豁免要约收购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委因增持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42598.4384万股(占总股本的32.5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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