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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68号)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请示》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豁免你公司因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而取得其3500万股普通股,导致持股数量达到100,079,10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51.3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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