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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6]292号)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同意你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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