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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97号)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增持6818万股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25.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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