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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规定新批网吧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造成黑网吧泛滥、影响恶劣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接受贿赂、乱收费、乱罚款,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接到通知后,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查处取缔黑网吧的具体行动方案。对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反映,并请务必于每年11月1日前上报附件中的两个统计表。联系电话:(010)88650804;传真:68050284.电子邮件:chenyufang@saic.gov.cn。

  附件:1.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2.网吧等工商登记监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统计起始日期:20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填报日期:

┌───────────────────────────┬────────────┐
│目前登记的网吧户数                  │            │
├───────────────────────────┼────────────┤
│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数                 │            │
├───────────────────────────┼────────────┤
│检查已登记的网吧户数                 │            │
├───────────────────────────┼────────────┤
│其中:查处违法经营户数                │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吊销营业执照户数                   │            │
├───────────────────────────┼────────────┤
│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经营户数              │            │
├───────────────────────────┼────────────┤
│查处取缔黑网吧户数                  │            │
├───────────────────────────┼────────────┤
│其中: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查封违法经营场所(处)                │            │
├───────────────────────────┼────────────┤
│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台)           │            │
├───────────────────────────┼────────────┤
│     查处取缔农村黑网吧户数            │            │
├───────────────────────────┼────────────┤
│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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