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73号)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豁免对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持有18315万股,占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6.2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