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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复核指标

  本复核指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总分为50分,得分不应低于40分;第二部分总分为100分,得分不应低于75分。

第一部分


  指标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分值:15分
  指标解释: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3万≤常住人口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10万,或每个街道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服务设施设备配置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

  指标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分值:15分。
  指标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家庭及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指标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分值:10分。
  指标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

  指标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分值:10分。
  指标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技术规范。
  无无证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以及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第二部分


  指标1: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区长、主管中医药的副区长和11个区政府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建中医药特色示范区的认识与措施。分值:7分。
  指标解释:
  访谈正确率=访谈正确的总题数/访谈总题数
  访谈正确的总题数=∑每位访谈对象回答正确的题数
  访谈总题数=∑每位访谈对象访谈的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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