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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市商业银行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市商业银行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
(银监复[2006]208号)
温州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我行股权的请示》(温商银[2005]348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市商业银行4000万股股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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