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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美国首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厦门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美国首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厦门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6]360号)
美国首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首席执行官李敏通先生2005年12月13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厦门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美国首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处;外文名称为:MetroBank,N.A.XiamenRepresentative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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