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释放大亚湾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十二次换料大修后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58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十二次换料大修后临界控制点释放的请示》(广核运〔2007〕27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和我局对大亚湾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十二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的现场检查结果,我局批准你公司经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大亚湾核电厂二号机组临界条件后,可以开始该机组反应堆临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