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去年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重点执法办案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一是办案质量逐年提高。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人数逐年增加,2003年至2005年分别为15278人、23919人、25280人;有罪判决人数占当年立案数的比率逐年提高,2003年至2005年分别为35.1%、54.7%、61%。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的无罪判决率由2002年的1.8‰下降到目前的0.49‰,刑事抗诉案件改判率上升4.8个百分点。职务犯罪案件的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下降了5.5和10.4个百分点。二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2005年,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比2003年下降了20.7%;因违法违规办案而被追究纪律责任的检察人员比2003年下降了61.9%。三是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涌现出方工、王书田、白云、白洁等一批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良好风貌。
二、当前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检察工作中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地方、有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仍然比较陈旧。有的检察人员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的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错误观念没有彻底消除,执法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
(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不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诉讼中出现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该监督纠正的没有及时监督纠正;有的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把关不严,对不该逮捕的批准逮捕,对不该起诉的提起公诉;有的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对律师会见、查阅材料等不积极配合,变相拖延时间、设置障碍;有的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随意扩大扣押款物范围,结案后不及时清理退还扣押款物;有的执行程序性规定不严格,甚至规避法律。
(三)执法不文明、作风不端正的问题仍然出现。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对上访群众态度冷漠,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有的不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案拖沓,变相超期羁押或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案件久拖不结;有的对申诉案件不认真办理,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对赔偿决定拖延不执行或不足额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