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基金份额的转登记方式
对于原基金普润持有人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通过任何一家证券公司办理基金份额的转登记确权申报手续。但证券公司只能通过传真手工处理方式办理转登记确权手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证券公司可将下属营业部申报的投资者转登记数据汇总后填写《投资者跨市场转登记申报表》(详见附件),通过先传真后邮寄或当面递交原件等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办理。
2、《投资者跨市场转登记申报表》必须加盖证券公司法人印章。如果证券公司将转登记业务授权给下属业务部门或营业部办理的,需要在初次办理补登记业务时向本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正本,明确办理机构的负责人、经办人及印章,预留相关印鉴。
3、如证券公司采用先传真后邮寄正本方式申请转登记的,需确保正本与传真件一致,并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电话确认。未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电话确认产生的传真件接收不全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报单位承担。
四、未办理转登记的基金份额的权利
未办理跨市场转登记的原基金普润份额,虽仍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分红、拆细等权益,但基金份额的权益领取、卖出、赎回等事项需要在投资者将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深圳证券账户后才能办理。
五、其他事项
1、办理基金份额的转登记业务不收费。
2、今后对于其他沪市封闭式转深市上市开放式基金所涉及的基金份额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按此通知办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938076、25988896(业务咨询)
0755-25946080(技术咨询)
传真:0755-25987132、25987133
通讯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曾小姐
邮编:518031
附件:投资者跨市场转登记申报表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投资者跨市场转登记申报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