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健全农村商品流通和生产生活服务网络,促进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增强农产品流通能力,大力培育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和推动大型连锁企业到农村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村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加快生活服务业在农村的协调发展,发挥餐饮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大型餐饮企业与农民合作建立原辅材料基地;积极引导农民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开办“农家乐”等服务项目,提高农民收入;加强服务质量规范,保障农民消费者利益。
(五)推动对外投资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按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外汇、保险、通关等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支持航空、海运、信息、文化、流通等产业“走出去”,增强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继续大力推动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承包工程企业。继续坚持有组织、有管理的外派劳务方式,优化外派劳务结构,提高对外劳务合作水平。
拓展吸收外商投资方式,修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通过服务业有序开放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契机,建立独立的行业开放度评估体系,着重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理念和经验,促进我国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鼓励各类企业积极承接服务外包,推动我国成为全球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
(六)发展服务贸易,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建立协调机制和快速应对体系。稳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完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搭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完善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推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充实地方服务贸易管理队伍。结合我服务贸易领域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影响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订。在自贸区谈判中推动缔约方开放服务贸易市场。逐步完善国内服务业产业预警机制,建立全面的涉外经济安全评估预警体系。充分利用国际通行规则,积极应对我国服务业产业安全遇到的不公平待遇和外来风险,维护国家利益。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全方位的快速反应体系,最大程度降低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