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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2007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


  二、调节棒变更项目

  秦山三期于2006年6月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了调节棒变更项目的申请。我局于2006年8月和2006 年11月相继提出了初步审评问题和第一批审评问题,并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审评对话会。本次会议要求秦山三期按既定计划在2007年 5月15日提交对话会工作单的答复材料;我局于6月15日给出审评意见,并提出第二批审评问题;争取在10月份完成主要审评任务;11月份提请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审议;计划于12月底完成此项审评工作。

  三、103大修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秦山三期于2007年4月22日开始一号机组的第三次大修工作(103大修),我局和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在各技术后援单位的支持下做好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将在5月中旬组织进行103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大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运行事件报告准则

  目前,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中尚缺乏针对重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和分级标准的相关文件,我局委托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主要承担重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和分级标准的编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予以配合。秦山三期承诺根据重水堆核电厂的运行特点和初步积累的运行经验,参考压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的原则和模式,于2007年10月提出重水堆核电厂运行事件报告准则和分级标准的初步方案,各审评和监督单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五、安全重要修改申报

  秦山三期于2007年4月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报送〈秦山第三核电厂安全重要修改项目申报建议(初稿)〉的报告》(秦三核安发〔2007〕81号),该申报建议列出了秦山三期安全重要修改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批或备案的区分标准和判断准则,我局正在审查该申报报告。

  我局计划于2007年7月召开审评对话会,以推进重水堆核电站安全重要修改的申报审批工作。

  六、严重事故管理工作

  为提高电厂应对严重事故的能力,根据法规要求,秦山三期已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并计划在2008年底完成《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的客户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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